由吉林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於今年7月被查出記錄造假等問題,這也是自去年11月該公司被發現百日破疫苗效價指標不符合規定後,又一疫苗生產質量問題。還不到一年的時間,就發生了兩起如此重大的疫苗事件,這讓民眾對疫苗安全問題產生了巨大的信任危機。
事情鬧大才懂及時止損?
據新華社報導,此次狂犬病疫苗造假事件的發生,暴露出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總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人員工作的失職,因此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對疫苗相關案件人員進行嚴肅問責。這次問責力度大、速度快、尺度嚴,釋放出「有責要盡責、失責必問責」的強烈訊號。然而發生已久的百白破疫苗事件處罰決定書卻在今年7月20日才被刊登在官網上,那麼這九個月時間內相關人員都去了哪裡?第一次疫苗被發現有質量問題時,為什麼沒有人被問責?如果沒有第二次疫苗事件的發生,是不是在這筆賬就能安全地銷聲匿跡呢?
禍害他人一生成本太低了吧?
據悉,國家藥監局和吉林省食藥監局分別對長春長生公司進行多項處罰,罰沒款共計91億人民幣(折合新台幣約400億),高額的罰金讓公司徹底栽了跟頭。然而賠償方案中的第六條也引發民眾熱議:造成一般殘疾的,一次性賠償20萬元/人;造成重度殘疾或癱瘓的,一次性賠償50萬元/人;導致死亡的,一次性賠償65萬元/人(以上單位均以人民幣計價)。「禍害他人一生的成本也太低了吧!」不少國民依舊不滿此次處罰:疫苗關係著人民群眾的安全,牽連著千家萬戶的幸福,長生生物作為一家幾乎壟斷疫苗生產的公司,受到多大的責罰都無法彌補他所犯下的過錯。
作者/陳丹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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